記者近日從北京市有關部門獲悉,北京豐臺長峰醫院“4·18”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后,黨中央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傷員救治、安撫善后和事故調查處置等作出部署。北京市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20名企業人員立案偵查。北京市紀檢監察機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和消防救援隊伍相關紀檢機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的41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北京長峰醫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文杰、北京長峰醫院院長王曉玲、中源信誠(北京)建筑裝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偉峰等20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其中19人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同時,對該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豐臺區委、區政府,六里橋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及衛生健康、住房城鄉建設、消防救援、應急管理和自然資源規劃等部門41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給予豐臺區委書記王少峰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豐臺區委副書記、區長初軍威政務記過處分;給予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劉俊彩政務記過處分;給予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丁勝政務記過處分;給予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黨委委員、總工程師李云浩政務記過處分。對其他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誡勉、批評教育等處理。
事故發生后,北京市委、市政府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要求,迅速開展事故救援,穩妥有序做好善后處置,在全市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以醫院、養老機構為重點,深入開展六類高風險領域場所專項整治,突出抓好燃氣、施工現場、電動自行車等薄弱環節隱患排查,堅決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確保首都安全穩定。黨中央、國務院對事故處理作出決定后,北京市委迅速召開常委會會議貫徹落實,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對持續抓好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化安全生產領域系統治理作出安排部署。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北京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靳偉在北京豐臺長峰醫院“4·18”重大火災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靳偉同志作為分管衛生健康工作的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存在差距,對北京市衛生健康部門安全管理力量薄弱、醫療機構消防安全隱患突出的問題重視不夠,督促市衛生健康部門履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職責、醫療機構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由國家監委給予靳偉同志政務警告處分。
(來源:新華社)